(相关资料图)
中国山东网-感知山东5月25日讯(记者 解义飞)5月25日,德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,市商务局相关人员解读《德州市加快直播电商发展若干措施》有关情况。
市商务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、新闻发言人魏立路介绍,为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新业态新模式,充分激发各县(市、区)发展直播电商积极性,德州市商务局对网络零售额居全市前8位且增幅居全市前5位的县(市、区),市财政分别给予奖励30万元。对采用直播方式销售产品且年网络销售额过亿元的企业、个体工商户,给予奖励30万元;5000万元(含)以上的,给予奖励20万元;5000万元以下的,没实现1000万元给予奖励3万元,对每年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企业,给予5万元。鼓励企业申请认定国家、省级直播电商示范企业。对获得国家、省认定的直播电商示范企业,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、5万元。
同时,为提升德州市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载体功能,对运营时间1年以上、办公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、入驻直播电商超过10家、网络销售额年增长5000万以上的电商产业园区,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。进一步加大对电商企业引进力度,吸引外流电商企业回迁,计划到2025年底,回流企业对全市网络零售整体贡献率达到10%。新引进注册或会签电商企业首年网络销售额1000万以上的,给予奖励5万元。通过设立运营中心,吸引知名电商平台携流量落地德州,按照“一事一议”原则给予政策支持。对新引进的知名电商平台授权的第三方服务企业,当年度新增服务本地电商交易实绩企业超过30家且网络零售额超过1亿元的,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。
下一步,德州市将继续加强对电商主体的政策支持,加大对直播电商人才培训的力度,对各县(市、区)有意从事直播电商行业的人员每年培训不少于两次,将电商直播纳入全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种指导目录,按照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。通过完善县、乡、村三级寄递服务体系,充分发挥快递物流对直播电商的支撑保障作用,加快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,推动德州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,更好发挥电子商务促消费扩内需重要作用。